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
一、PETS3考试简介:
PETS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是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的简称,PETS第三级是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个级别的中间级。通过该级别考试的考生,其英语已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或符合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要求,基本符合企事业单位行政秘书、经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员或科技工作者、外企职员的要求,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以及电大本科英语和网络远程教育本科英语成绩;全证可免部分学校本科学位英语。
二、报考要求:
报考者不受年龄、学历、职业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选择任意级别报考。考生不必从低到高逐级报考,但每次限报一个级别。笔试和口试既可以同时报考,也可以单独报考。有保留成绩的考生须同时持有上一考次的《PETS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单项报名手续。
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而单项考试合格的考生,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相应合格项目的单项成绩合格证。考生的单项(笔试或口试)合格成绩允许保留到下一次考试。在同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相同级别的口试和笔试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相应级别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PETS第三级考试由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和口试(10分钟,满分5分)两种独立的考试组成关于成绩及合格证书。
(1)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4部分得分的总和,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口试成绩单独计分,不列入笔试总份。PETS第三级的口试采取5分制评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对PETS三级而言,口语并非必考,这取决于用人单位以及考生的需求。
四、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口试采用5级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