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考国际经济法辅导:国际融资法概述

2014年司考国际经济法辅导:国际融资法概述

2017-04-24 11:26:30 来源:沈阳政法英杰司法培训

政法英杰小编整理2014年司法考试中可能会出现的重点知识,希望大家能够认真的阅读下文内容.

 
(一)国际融资法的界定
 
国际融资法是调整不同国家主体之间国际资金融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融资法的调整具有复合性,既包括平等主体间基于协议而发生的国际资金融通关系,也包括有关国家政府与资金融通主体间发生的国际融资管理法律关系。国际融资在内容上涉及国际贷款融资、国际证券融资、国际融资租赁、国际融资担保等法律关系。调整国际资金融通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各国的金融法、国际资金融通的公约和惯例。
 
(二)国际资金融通的方式
 
国际资金融通主要通过国际贷款、国际证券融资和国际融资租赁等几种方式实现。国际贷款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基于信用而进行的货币资金的有偿让渡,是资金使月权的跨国交易活动。国际贷款协议指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一定数额货币的借贷而订立的、明确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国际证券是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发行并销售流通的、以某种可兑换货币为面值的、证明或设立财产所有权的书面凭证。国际债券融资是一国政府机构、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为筹集资金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可自由流转的债权证券的债权融资方式。国际融资租赁是一国的出租人按照另一国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而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由承租人负责的一种租赁方式。典型的融资租赁由三方当事人和两个合同构成,即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购货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国际融资租赁具有租赁期限长、租金较高的特点,租赁期满,承租人可以选择将租赁物退回出租人或者按残值购买。
浏览数:301次

相关阅读

更多资讯

热门课程

更多
查看全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