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驻潍单位人事处: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合格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报名点所属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审核办理。 二、时间安排 1、县市区报名点的合格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报名点所属县市区人社局递交办证材料。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09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到递交材料处领取证书。 2、市直报名点的合格考生请于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09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市考试中心(奎文区新华路与胜利街路口向南100米路东6楼601房间)递交办证材料并现场领取证书。 3、各县市区人社局请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6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市考试中心递交办证材料并领取证书。 三、提交的资料 1、 单位介绍信(后有附件,点击下载) 2、 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后有附件,点击下载)一份(黑色中性笔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证书上)。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办理证书时,请务必提供证书编号(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1.介绍信模板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6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登记表填写说明 5.各县市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