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首次获准阅卷

以案说法: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首次获准阅卷

2017-09-17 10:57:15 来源:大连三校名师新锐司法考试培训

3月17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陈光武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在交谈。当日,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查阅聂树斌案和王书金案相关卷宗材料。

3月16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终于等到来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的阅卷通知。

“一定会安排、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复查结果两会后见分晓”——全国两会期间,山东代表团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高院院长白泉民、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先后对媒体作出的承诺如今兑现。

3月17日,在众多媒体的见证下,聂案现任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正式步入山东高院阅卷室开始相关阅卷工作。10年来,聂案的律师首次获得阅卷权。

律师阅卷权究竟有何重要意义?

在 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委员张新强表示,对刑事案件的事实经过、涉案证据等调查取证材料 只有通过阅卷才能了解,律师阅卷权是律师行使辩护权和开展辩护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没有保障,律师的辩护工作很难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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