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其中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