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全国人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通知指出,《规定》是第一部以部令形式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部门规章,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制度、管理体制等作了明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法规和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将《规定》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妥善做好相关政策衔接,确保《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通知强调,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扎实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摆在突出位置,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及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统计、评估等制度,提升继续教育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带动示范作用;做好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发布工作;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为导向,建设继续教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继续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