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祥志介绍说,2009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成为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1年以来,山东省相继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代理机构考核、不良行为通报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办法,都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出台的《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国省道养护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完善了采购人管理制度。2013年,该省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成为山东省第一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政府规章。
为了简化政府采购审核流程,今年,山东省财政厅专门研究制订了“直通车”制度。政府采购“直通车”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过去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必须上报政府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执行的情形。
‘直通车’制度简而言之就是政府采购预算只要做到项目完整、数额准确、要素齐全,经批复后就可以直接交由代理结构执行。”陈祥志说,今年1—8月,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107.2亿元,同比增长24.7%,其中“直通车”制度实施达到3.48亿元。
据陈祥志介绍,为加快预算执行,解决财政预算人代会批复事件相对较晚等问题,山东省财政厅今年实施了预采购制度,提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时间三个月左右。今年1—8月份,山东省级共通过预采购制度完成采购金额17.69亿元,在此基础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比去年同期加快5.1个百分点。